卸船机在线防风装置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一种卸船机在线防风装置研究与应用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惠州热电分公司,项目单位为:惠州热电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
1、按委托人要求和适用的工业标准,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港口起重机械的标准规范,结合2号卸船机设备参数及运行工况,计算港口起重机械(2号卸船机)的风载荷、风压,研究设计一种满足港口起重机械(2号卸船机)防风安全要求的在线防风装置,数量四套,并负责提供四套在线电动防风装置所必须的软硬件及安装调试服务,满足一种卸船机在线防风装置正常运行的各种附件和技术服务,确保所研究设计的防风装置设备能达到本技术规范书所规定的全部技术条件。
2、通过研究设计一套卸船机在线风速监测装置,实现2号卸船机风速的实时监控,当风速大于规定保护值联锁保护立即动作启动在线电动防风装置及时制动锁住2号卸船机,防止2号卸船机滑动、倾倒事故发生。
3、系统集成:本项目需要在2号卸船机电气房及大车就地操作站研究设计卸船机在线防风装置的电控系统(含直流电源、四块开关量输入输出模块、通讯模块、接触器、电源开关等),其信号与2号卸船机PLC控制系统及大车动力卷盘系统连接并进行联机调试、参数设置及上下位机编程调试。通过系统集成、PLC控制系统编程和组态画面等设计,实现该种卸船机在线防风装置与整机PLC、大车动力卷盘系统实时通讯功能。
4、负责一种卸船机在线防风装置研究与应用项目的研究设计、软/硬件供货、开发制造安装、编程组态调试、试运、测试、验收、运行与维护培训等工作。
5、本项目作为科技创新项目,投标方负责为招标方成功申请一种卸船机在线防风装置研究与应用专利一项(双方可共同享有该专利权,但专利权第一人须为招标方,且前三发明人须为招标方项目组主要成员)及科技论文一篇(双方可共同享有科技论文著作权,但第一作者须为招标方项目组主要成员)。
2.1.2服务期限:计划于2021年9月10日开始,2021年9月30日完工,预计工期20天。
2.1.3项目实施地点: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许可证包含桥式起重机的安装和维修A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需取得并提供防风装置设备制造企业唯一授权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须具有并提供至少1份卸船机防风装置(包括电动铁锲或夹轮器或夹轨器)或桥吊岸边设备防风装置(包括电动铁锲或夹轮器或夹轨器)的安装或修理或改造合同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工作内容或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一个制造商仅能授权一个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其授权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16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