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脱硫脱硝特许经营项目脱硫石膏销售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乌石镇港彩村
1.2 物资名称:脱硫石膏销售
2.4 数量:137600 吨
2.5 招标范围:石膏品质满足以下要求:石膏纯度(干态)不低于 87%、石膏水分不大于 14%、石膏氯离子含量 2800ppm 左右。由于可能出现脱硫系统及设备异常情况造成石膏品质达不到上述标准,投标方在中标后提供自建或租赁的脱硫石膏存放场地的证明及环评批复文件以便招标方进行核查。在异常情况下石膏纯度、氯离子含量和水分含量无论高低,投标方均需要全部以投标价接收。
2.6 履约期: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供货期一年,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
2.1.1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
2.1.2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 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 近 3 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 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2.2 资质要求:近 3 年(2018 年 8 月至今)至少具有 1 个及以上脱硫石膏销售或处置业绩(须提供至少 1 个相应业绩的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页)。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 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2.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2.4.1 被列入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2.4.2 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 黑 名 单 ” 或 安 全 生 产 不 良 记 录 “ 黑 名 单 ” 的
2.4.3 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4.4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2.4.5 在信用中国官网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4.6 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 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2.4.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4.8 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
3.4.9.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信息核实网站见附件,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列举的网站及资质);
3.4.10 为 他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 且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 查 询 网 址 :当地企业信息网);
3.4.11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3.4.12 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4.13 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8 月 9 日至 2021 年 8 月23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