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码头项目(一期)门座式起重机(16T/25T)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一、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南昌港东新港区姚湾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一期)拟建港区规模为: 17 个 2000 吨级泊位及一座船台滑道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其中码头泊位包括 5 个件杂货泊位、 5 个散货泊位、 6 个多用途泊位、 1 个舾装泊位,码头岸线长度为 1905m 。年设计吞吐量为集装箱 15 万 TEU ,件杂货(含重件) 540 万吨、散货 500 万吨。本次采购设备主要用于南昌港东新港区姚湾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一期)散货以及件杂货的装卸、搬运等作业工作。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南昌港东新港区姚湾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一期)门座式起重机( 16T/25T )设备采购及安装,划分为 1 个标段包含:门座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采购)、装配、调试、工厂检验、运输、交货、现场安装、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标段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S1 |
25T 门座式起重机 |
25T-25m 、四连杆结构、配套 1 套吊钩、 1 套煤炭抓斗、 1 套矿建材料抓斗 |
4 台套 |
16T 门座式起重机 |
项目咨询:李工 手机:136832 33285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
16T-25m 、四连杆结构、配套 1 套吊钩、 1 套煤炭抓斗、 1 套矿建材料抓斗 |
6 台套 |
2.3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按招标人通知工程进度分批次交货,其中: 2021 年 12 月 30 日前交付全部 25t 门座式起重机, 2022 年 3 月 20 日前交付全部 16T t 门座式起重机。
交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其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 1 至附表 5 。
2 本项目不接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 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11.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