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兴宾区城南片区南面排水畅通工程已由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来宾市兴宾区城南片区南面排水畅通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兴发改审批〔 2021 〕 168 号)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指永久专用设备的采购)、施工或 ? 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建设 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拆除及恢复过程、污水工程、泵站工程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本项目(□估算价 ? 概算价): 946.80 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90 天(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依据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等内容的招标,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其中设计内容包括按照可研、初步设计的要求并结合现状条件进行施工图设计(不含评审费)、相关配套设施等附属工程设计及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建设的工程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等。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4 本项目 □ 要求 ?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 要求 ?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 BIM )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同时具 备 工程设计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 及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和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 中 级 (含中级) 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 ﹝ 2016 ﹞ 70 号文除外)。 要求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 3.2.2 项目设计负责 3.2.3 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 2016 ﹞ 70 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 求 ?有要 求,要求 2018 年以来 R 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工程造价 900 万元(含 9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项目。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 ? 一个 项目联 系人:李工 手机:136832 33285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 / □多个 / □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 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 ﹝ 2013 ﹞ 17 号 、 桂建管 ﹝ 2014 ﹞ 25 号 文及桂建管﹝ 2016 ﹞ 70 号文除外 )。 3.6 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 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13 10:00:0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 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在来宾市 收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9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来宾市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3 楼墙壁显示屏上显示的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7.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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