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数码电子雷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数码电子雷管采购,招标人为(四川)大渡河配送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工程概况:
双江口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金川县境内大渡河上源河流足木足河与绰斯甲河汇合口以下约2km处,至成都市中心的公路距离约400km,有国道G317线、省道S211线通达。是大渡河流域水电梯级开发的上游控制性水库工程,上距马尔康县城约46km(现有公路距离,下同),下距金川县城约45km。
坝址位于大渡河上源河流足木足河与绰斯甲河汇合口以下约2km处,坝址控制流域面积约39000km2,多年平均流量524m3/s。电站的开发任务主要为发电,采用坝式开发,水库正常蓄水位2500m,总库容27.32亿m3,调节库容19.17亿m3。电站装机容量20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77.07亿KW.h。
2.1.2 招标项目概况:
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施工期民用爆破器材供应管理由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或发包人)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北京华星万维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万维或采购人),因国家政策变化,普通雷管需更换为数码电子雷管,根据发包人的要求,由采购人委托国电物资集团(四川)大渡河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招标人组织招标,华星万维负责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施工期民用爆破器材供应管理,与数码电子雷管采购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对其供应管理的双江口水电站施工期数码电子雷管进行集中采购。
双江口水电工程施工区设两个民爆物品仓库,分别布置在四川省马尔康市和金川县境内,采购人负责仓库管理。河口民爆物品仓库位于马尔康市白湾乡英戈洛村,距电站坝址约5km,目前处于筹备阶段尚未投入建设;李家沟民爆物品仓库(以下简称李家沟民爆仓库)位于金川县集沐乡根扎村,距电站坝址约10km,雷管库库容20万发,已投入使用。
2.1.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数码电子雷管为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施工期使用的数码电子雷管采购,需求情况详见下表。
数码电子雷管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供货终止日期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数码电子雷管 |
工程完工 |
万发 |
210 |
投标人指定雷管仓库,并负责装车。 |
2 |
脚线每增加1米 |
工程完工 |
万米 |
1800 |
|
3 |
数码电子雷管铜芯爆破线(连接母线) |
工程完工 |
万米 |
400 |
|
4 |
数码电子雷管起爆器 |
工程完工 |
台 |
50 |
注:
(1)上表“数量”为估算量,具体采购量及供应时间以采购人实际开出的《购买证》数量为准。
(2)交货地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雷管仓库,装车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自行运至双江口水电站李家沟民爆物品仓库。
2.1.4服务期限
供应服务期限计划从2021年10月15日开始,供应终止时间至双江口水电站工程完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的生产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2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工程建设项目露天爆破、地下爆破的电子雷管使用业绩。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子雷管2000万发(含)以上(试生产除外)的年生产能力。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11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16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