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控制系统逻辑设计、组态及现场技术服务外委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招标人承接的某30万千瓦级机组热工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涉及机组热工控制系统改造工程逻辑设计、组态、调试及优化等技术服务;60万千瓦级机组供热改造项目涉及机组热工控制系统改造工程逻辑设计、组态、系统调试;35万千瓦级新建机组工程控制逻辑设计、组态及技术服务。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包含三个项目共计五台机组新建或改造部分控制逻辑设计、组态及技术服务,项目一为新建 2×350MW机组工程控制系统逻辑设计、组态及现场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项目二为6号机组热工控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计、组态、调试及优化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1台机组);项目三为2×600MW机组供热改造及厂外蒸汽管网建设工程系统调试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工期:项目一:2021年10月至2022年8月;
项目二:合同签订后10日内开始至2022年3月;
项目三:合同签订后10日内开始至2022年1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 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电力自动化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需附证书扫描件。
3.2.3 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不少于6台300MW等级及以上新建或改造火电机组主控制系统(至少包括FSSS、BSCS、TSCS、MCS、DEH系统的其中两项)逻辑设计及组态、或主控制系统调试、或主控制系统优化相关业绩。业绩证明须附合同扫描件(封面页、相关内容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11日9:00起至2021年8月17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