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某水电站调速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某水电站调速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某水电站。
2.2 规模:某水电站工程规模为一等大(1)型,电站装机1400MW。
2.3 建设工期:某水电站2025年5月首台机组投入商业运行,2026年3月全部机组投入商业运行。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4台(套)水轮机调速器及其附属设备(主配压阀直径150mm,压力等级6.3MPa),4台(套)油压装置、控制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压力等级6.3MPa),1台(套)漏油装置、控制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和合同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等。
2.6 交货地点:某水电站。
2.7 交货期:
第一批:所有预埋件,于2022年12月31日前交货;
第二批:1#机调速器及其附属设备和合同规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于2023年12月31日前交货;
第三批:2#机调速器及其附属设备,于2024年3月31日前交货;
第四批:3#机调速器及其附属设备,于2024年6月30日前交货;
第五批:4#机调速器及其附属设备,于2024年9月30日前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5年设计和制造过单机不小于300MW水轮发电机组的数字式微机调速器且主配压阀直径不小于150mm,且上述要求的业绩不少于三个电站。需提供相关业绩材料(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2 投标人应通过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12日9:00起至2021年8月26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