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项目湿地生态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1100110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峡能源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项目湿地生态建设工程 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项目于2017年4月25日获得江苏省发改委核准,目前已经全部并网发电,目前该项目已经通过环保验收,按照该项目环评报告要求,该项目需要开展生态补偿工作。
按照“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三峡新能源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核准意见”及项目环保验收批复要求,我公司委托编制了《三峡新能源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项目海洋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方案于2021年3月4日通过评审,同时方案中明确需在江苏大丰沿海开发集团 所属建川养殖区内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2.2 招标范围
开展三峡能源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项目湿地生态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道路及绿化工程、土方开挖及回填、拆除、渠系配套工程以及土壤改良工作。
(2)本项目工程完成后需组织并完成本项目验收工作,并协助甲方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三峡新能源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项目湿地生态建设工程移交的接收函”。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通用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业绩要求:近三年不低于一个单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者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及业主完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业主完工证明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3 日 9 时整至 2021 年 8 月20 日 17 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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