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分公司二〇二一年度第六批网络安全隔离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 65 号平阳景苑 14 幢 21 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硬件产品供货,硬件产品到货后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2.1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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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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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隔离建设采购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完成山西分公司信息内网和信息外网安全隔离改造的详细技术方案设计; 2. 完成山西分公司信息内网和信息外网改造实施,以及信息安全防护产品部署与实施; 3.配合集团网络安全隔离统建产品在山西分公司的实施工作; 4.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培训和后续技术服务。 |
具体见招标文件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网络安全隔离建设采购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需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 级及以上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财务要求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机构开具的目前和近 3 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分别提供近 3 年内实施至少 3 个国内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 安全要求: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5. 信誉要求: (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人不得在公司内单位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行为(近三年无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影响履约行为的行政处罚行为等信用记录)。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8 月 12 日至 2021 年 8 月 19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