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新城区管委会收回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 地块建构筑物等拆除(回收)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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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新城区管委会收回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 地块建构筑物等拆除(回收)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金华市婺城新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工程管理人为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 。现对该项目进行SRM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委托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婺城新城区管委会收回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 地块建构筑物等拆除(回收)工程,包括红线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地面管线的拆除、外运等相关工作(110KV升压站范围内部分除外),拆除至±0.00米,不含水泥地、池子、送出线路及铁塔,拆除范围红线图参见附件。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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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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