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庄河海上风电Ⅳ1场址350MW项目继电保护和自动化原件整定值校核服务招标人为(庄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连庄河海上风电Ⅳ1场址350MW项目继电保护和自动化原件整定值校核服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
2.2 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实际需要开始继电保护和自动化元件整定值校核服务,至完成招标人规定的全部服务时间止。
2.3 招标规模: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招标范围:完成大连市庄河海上风电场址Ⅳ1(350MW)项目陆上集控中心及海上升压站继电保护和自动化元件整定值校核,并负责与电网公司沟通协调,确保定值符合相关要求。具体为接入系统为永久方式和临时方式下项目海上、陆上设备继电保护和自动化元件整定值校核及400V系统所有继电保护定值整定计算;及临时方式下庄Ⅱ项目的相关保护定值变更复核,并向招标方提供详细的计算书和定值单,计算范围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海上、陆上继电保护设备整定计算,包括成果表;
(2)海上、陆上自动化元件整定值校核计算,包括成果表;
(3)400V系统所有继电保护定值整定计算,包括成果表。
具体工作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大连庄河海上风电Ⅳ1场址350MW项目继电保护和自动化原件整定值校核服务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大连庄河海上风电Ⅳ1场址350MW项目继电保护和自动化原件整定值校核服务标段包1
(1)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大连庄河海上风电Ⅳ1场址350MW项目继电保护和自动化原件整定值校核服务标段包1
(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中承试类一级资质。
(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与本次业务相关的新能源项目定值计算合同,或者具有已计算的与本次业务相关的新能源项目的定值计算报告。(附合同扫描件)
(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 其他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与辽宁省国网公司、大连市国网公司和庄河国网公司沟通协调能力,帮助业主方在所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服务和对国网公司需接洽的相关事宜。如因沟通不善或能力不足影响招标方项目不能按期并网的,乙方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电价退坡利润的影响、由此带来施工延期等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13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8月20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