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拉尔基发电厂向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供热热网项目城区热网管道建筑安装施工四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一、招标条件 富拉尔基发电厂向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供热热网项目城区热网管道建筑安装施工(四标段)第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30%资本金、70%贷款;招标人为富拉尔基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电厂围墙外1米至齐齐哈尔市区各热力站热网管线(DN300-1400mm)总长度约49公里,新建1座中继泵站、1座热网管理办公综合楼、7座换热站,并对原换热站升级改造。DN1400mm热网主干线约35公里,穿越公路、铁路多处,跨越嫩江,穿越滩涂、水塘多处,采用直埋与架空相结合敷设方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计划工期:2021年9月30日前完工。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城区热网管道建筑安装施工(四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中国华电集团、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列入D类供应商。 8.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须具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GB2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一级建造执业资格证书,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至少1项DN≥1000且长度≥500m类似管道建筑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 1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3.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必须具有至少1项已投产长度均大于500m、管径DN≥1000mm管道(包含供热、供水、燃油、燃气、化工等管道)施工投运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 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14.招标人不接受近三年(2017年-2019年或者2018年-2020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审查报告,要清晰体现资产负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8-12 16:00到2021-08-1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8-12 16:00到2021-08-18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