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某单位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
2.项目编号:TC200S12L 3.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单价) (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总价) (人民币万元) 交付周期 01 1 0.5吨平板 拖车 1 辆 0.108 (含税价) 0.108 (含税价)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具体以合同要求为准)。 2 3吨侧面叉车 4 辆 13.18 (含税价) 52.72 (含税价) 3 2吨内燃牵引车 1 辆 6.6 (含税价) 6.6 (含税价) 4 1吨内燃叉车 5 辆 2.00 (含税价) 10.00 (含税价) 5 8吨内燃叉车 2 辆 20.00 (含税价) 40.00 (含税价) 合计 13 辆 / 109.428 (含税价) 实际采购数量以军委批复订购计划为准,供应商风险自担。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5个型号装备均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无效。 ★本次询价报价、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响应文件,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不得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4.4未购买或领取询价文件的,不得响应; 4.5须为非外资控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4.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不得为“信用中国(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未被撤销的;资金运营状况良好,企业自有资金(含银行账户账面资金和银行授信剩余额度)能够满足最小成交标的金额(最小成交数量×供应商报价)的30%(含)以上; 4.8具有承担任务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4.9须建立国家标准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采购产品或同类产品的生产); 4.10近三年内,主动退出《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的单位,或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被吊销后的单位,不得参与响应; 4.11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承制装备范围至少涵盖1型装备或其同类产品(以供应商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副本为准);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出具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对于《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日期或副本范围未涵盖所投项目的单位,响应文件中应包含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续审、扩大范围审查或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经询价小组认定后,按不具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理)。 4.12自身不具备生产能力的装备允许向其他具备生产能力的供应商采购,投标企业不得互为任何一种整机装备的供应商。 说明: 1.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2.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内”是指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算的前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是2020年3月10日,前三年是指2017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0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 5.询价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发售询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6.1发出询价公告时间:2021年7 月30日。 6.2发售时间:2021年7月30日起到2021年8月9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6.3发售 6.4发售方式: 购买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1); (5)国家标准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 )”非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中国 (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军队采购网( )”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未处于军委、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或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0)《参与陆军装备业务廉政承诺书》(需在有效期内,逾期或第一次参与陆军装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需按要求签署盖章,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2); (11)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及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尚未经装备发展部核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出具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7.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8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提交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蓝海智谷会议中心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8.其他要求 8.1购买询价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询价文件依据,凡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响应资格符合情况以询价小组判定为准。 8.2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
9.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电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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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