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浙国华信丰电厂新建工程石子煤电动叉车
招标公告
ZJTY10211191
赣浙国华信丰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为浙江省电力建设 ,项目业主为赣浙国华(信丰)发电 。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占20%比例,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子煤电动叉车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 (委托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2辆3T电动叉车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自2018年7月1日起,投标人提供的电动叉车应具有至少2台3t及以上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合同供货范围内容的页面); 4、投标设备生产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叉车制造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5、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和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质;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8月18日9:00至2021年8月24日17:00(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并采用“不见面”方式在线开标。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为了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传播需要,目前杭州市内交通出行及小区、餐饮等公共场所出入已启用“杭州健康码”认证,认证为绿码方可通行,认证为红码或黄码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投标文件递交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目前对于不具备相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限制进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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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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