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邮件处理中心土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中国邮政集团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中国邮政(2021)416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集团 青海省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地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合同估算价、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地施工能力,其中,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地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地申请人限定为 9 家。
- 资格预审文件地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青海省电子 ( )(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 网》(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 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资格预审文件
5.3 潜在申请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08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6.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 海东市 3 号开标室(
6.3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线上评审”依法组织资格预审活动。潜在申请人不到各级交易场所,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该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应将潜在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名单及解密情况一并公示。
6.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潜在申请人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评审继续进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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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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