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系统核心功能架构升级改 造建设项目 ;8 号楼 3F 会议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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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招标文 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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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力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会 议 系 统 核 心 功 能 架 构 升 级 改 造 建 设项目 |
工程概况:目前视频会议已逐渐成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及 所属单位主要的会议形式,为公司及所属单位管理工作的高效运 转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但公司现有视频会议系统始建于 2011 年, 主要由宝利通设备组成,整体采用单点部署方式,系统稳定性较 低,部分设备已运行近十年,易发生各类硬件故障, 因此现有视 频会议系统已无法满足高质、高效、稳定的使用需求。 结合集团公司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的契机,以及公司对视频会 议系统的实际使用需求,拟采用分布式架构对公司视频会议系统 进行升级改造,替换老旧设备,弥补会议运维管控能力的缺失。 通过在广域网 A、B 双平面分别部署,构建应用级热备能力,综 合提升视频会议系统的稳定性、流畅度及画面质量,有效支持公 司办公和经营管理。 本项目招标范围:完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会议系统核心部 分改造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服务,包括视频会议系统、分布式 系统、会议监控运维系统、基础网络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及建设, 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与后续技术服务。在本项目合同签字生 效之后的 2 个月内,承建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中 规定的全部工作任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工期 详 见招 标 文件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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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力 工 程 有 限公司 8 号 楼 3F 会议 系 统 改 造 工程 |
工程概况: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8 号楼 3F 会议室会议系 统进行升级改造,解决现有系统及设备陈旧老化,音视频信号传 输故障频发的问题,并同步完成会议室装修配套改造工程。建设 新型、稳定、可靠地会议系统,满足日常会议及视频会议需求。 本项目招标范围:完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8 号楼 3F 会议 系统改造工程,涉及规划设计、系统集成、设备采购、安装及调 试服务,包括大屏显示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音响扩声系统、基 础网络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及建设, 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与 后续技术服务。在本项目合同签字生效之后的 2 个月内,承建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中规定的全部工作任务。具体 详见招标文件。 |
工期 详 见招 标 文件 |
1000 |
注: 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电 力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会 议 系 统 核 心 功 能 架 构 升 级 改 造 建 设项目 |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而影响到企业正常运营的情况。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4、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的情形。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 日前 20 天内)。 7、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8、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或 等同的质量管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主要投标产品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 2、投标人在近 5 年内(2016 年 8 月-2021 年 8 月)应具有至少 2 个以上的同类项目实施经验和成功 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2. |
电 力 工 程 有 限公司 8号 楼 3F 会议 系 统 改 造 工程 |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而影响到企业正常运营的情况。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4、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的情形。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 日前 20 天内)。 7、不得处于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8、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其他公司所属单位存在重大恶性法律纠纷。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或 等同的质量管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主要投标产品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 2、投标人在近 5 年内(2016 年 8 月-2021 年 8 月)应具有至少 2 个以上的同类项目实施经验和成功 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8 月 18 日至 2021 年 8 月2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