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神铁路物资供应分公司列尾装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神铁路物资供应分公司列尾装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神朔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共划分为1个包,列尾装置224套、列尾主机测试台4台、机车车号确认仪4台,接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交货至包神铁路机务分公司监控列尾所(神木北)。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列尾装置 |
套 |
224 |
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 |
包神铁路机务分公司监控列尾所(神木北) |
|
2 |
列尾主机测试台 |
台 |
4 |
|||
3 |
机车车号确认仪 |
台 |
4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列尾装置需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出具有效的CRCC认定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列尾装置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发票(每份合同提供1张发票)扫描件(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1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25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