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 年-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项目采取不兼投不兼中原则。
4. 须携带下列资料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 年9月10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均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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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zz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