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ZB2021-840
一.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 长春市 收寄、投递环节外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需求:收寄、投递环节外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
2.4质量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具有类似服务业绩至少一项。
3.3 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5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10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 七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公告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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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地
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