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山东华鲁海运有限公司2021年4艘船舶润滑油采购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项目针对华鲁海运所属4艘内贸散货船的润滑油采购开展公开招标,4艘船舶包括华鲁海1、华鲁海2、鲁能海6、鲁能海7。船舶主要加油港口为威海、烟台、秦皇岛、曹妃甸、黄骅、天津、京唐等国内主要港口。
范围:华鲁海1、华鲁海2、鲁能海6、鲁能海7四艘船舶
标包与标段划分:4艘船划分为1个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为船用润滑油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3.2.2投标人须具备技术规范书中所列港口的船舶润滑油供应能力。
3.2.3投标人须具备丰富的供船经验及技术服务能力,须提供2018年至今与中国大型航运企业或造船厂船用润滑油供应业绩合计不少于3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20日9时起至2021年8月29日17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