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函”);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供应商到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10日15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27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
发布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