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司九江公司2021至2024年度全厂零星土建外委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九江公司2021至2024年度全厂零星土建外委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九江电厂位于江西省湖口县金沙湾工业园内,东面即湖口县、彭泽县两县交界处。厂址西南距九江市约 37.5km,西南距湖口县城约 18km,东北距彭泽县城约 21.5km。北依长江大堤,铜九铁路以及 S301 省级公路由其南面通过,交通便捷。建设 2×1000MW 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并留有进一步扩建的余地。首台机组 2018 年 6 月投产,第二台机组 2018 年 7 月投产。
本项目包含生产区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零星土建施工和日常维护土建消缺工作,消除日常维护中土建及修缮类缺陷,保证全厂土建设施使用功能。
2.2其他:工期:本项目零星委托项目工程计划于2021年10月01日开始,至2022年09月30日结束,总施工期为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土建修缮维护项目于2021年10月01日开始施工,2024年09月30日结束,计划总工期为3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建筑物日常维护或公共建筑物施工或工业建筑物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服务范围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26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