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南阳市德长环保科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市德长环保科技 氨水、消石灰、亚氯酸钠招标项目
2.2 项目编号:SNZB-LKDC-D20211-0142
2.3 招标范围及要求
标包号 | 物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预估值) | 报价方式 | 到货时间 |
01 | 氨水 | 见技术要求 | 吨 | 360 | 全年固定单价: 元/吨 (到厂价格,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 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11月16日按需发货 |
02 | 消石灰 | 吨 | 360 | |||
03 | 亚氯酸钠 | 吨 | 27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一般纳税人企业;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3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4 01包需满足以下资质:
3.4.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汽车罐车准驾证》、《汽车罐车押运员证》、《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使用证》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报告、氨水车辆租聘合同,还应提供氨水产品制造商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投标人及使用的运输车辆所在单位的相关资质或使用单位的相关资质、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车辆状况等必须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山东省氨水储存与装卸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等国家或行业相关要求;
3.4.3投标人必须提供氨水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等级、批号和槽车号、生产日期、产品净重和件数、本标准编号等;
3.4.4投标人供应的氨水不存在造成电厂氨水储存、蒸发系统堵塞、含水量大等不良业绩,若有发生,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5 02包需满足以下资质:
3.5.1投标人具备生产合格消石灰资质的企业,提供五年以上业绩证明,且在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投标资料应当包括相同或相近的同类型产品业绩表及合同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5.2生产消石灰的能力应大于当期所有供货合同的供应量;
3.5.3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在专业技术、材料实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6 03包需满足以下资质:
3.6.1投标人具备生产合格亚氯酸钠资质的企业,提供五年以上业绩证明,且在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投标资料应当包括相同或相近的同类型产品业绩表及合同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6.2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在专业技术、材料实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6.3生产亚氯酸钠的能力应大于当期所有供货合同的供应量;
3.7本次招标接收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3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止,登录()注册账号(联系电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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