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昌都市芒康县日瓦村至县道524段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昌都市芒康县日瓦村至县道524段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芒康县境内。项目位于如美镇境内,距如美镇公路里程3.5km,距芒康县城公路里程48km。距离工程区最近的干线公路有G318,G318从绒曲沟口通过,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招标范围:包括绒曲排水洞、绒曲挡水坝、绒曲1#拦挡坝、应急排水斜井及排水洞1#、2#施工支洞土建工程,以及其他为本工程施工服务的临时道路(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设计)。
工期要求:计划2021年10月15日开工,2023年7月31日工程完工,总工期65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规模:绒曲排水洞长度1.78km;绒曲挡水坝为碾压堆石坝,最大坝高33.3m;绒曲1#拦挡坝为毛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16.7m;应急排水斜井长度114.5m。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昌都市芒康县日瓦村至县道524段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2.2资格能力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10年及以上从事公路工程或水电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有效的国家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或水利水电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公路工程或水电工程的不少于1个项目经理或2个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需附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类材料)。
(2)项目总工程师:具有10年及以上从事公路工程或水电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需附相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拟任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需提供在投标单位的近2年及以上社保缴存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在建或已建过(合同签订时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今,含2011年1月1日以前签订但2011年1月1日以后仍在履行的合同,根据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工期等证明材料认定合同是否在履行中):
①1个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每项业绩至少具有1条长度不小于1km的隧洞工程);②1个及以上总装机容量900MW及以上水电站的交通工程;③1个及以上总装机容量900MW及以上的水电站地下洞室工程(需明确包含洞室开挖及支护等)。以上三项条件满足其一即可。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及上述关键信息等证明材料。
3.2.4 其他要求: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并附证书复印件。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