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MW户用光伏项目户用光伏逆变器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完成。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进度
计划开工时间 2021 年 8 月,计划竣工时间 2021 年 12 月。
2.2 工程概况
2.2.1 工程规模
工程概况:光伏电站主体工程(容量 20MWp,最终以实际布置容量为准),拟 采 220V/380V 电压等级接入电力系统,用户数暂定 2000 户,单台容量 10kw 。
项目地点:北京市平谷区
建设规模:2000 台
2.2.2 厂址所在地
北京市平谷区 18 个乡镇和街道。
2.2.3 交通运输
运输方式:推荐公路运输。
2.3 招标范围
序 号 |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文件价格(元) |
1 |
|
逆变器 |
2000 台 10kw 户用光伏逆 变器,详见技术条件书。 |
2021 年 9 月 15 日,项目 现场车板交货 |
1000 |
注: 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01 |
|
逆变器 |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 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 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 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 应资格和能力。对于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经过国 家 3C 认证。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 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以及国家权威检验检测独立机构 出具的试验报告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在《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表》无不 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内产品或者国外品牌在国内制 造的产品不接受代理。近 5 年所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 (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了善 后处理,并得到验证。)近 5 年内同类设备 2 个及以上项目均超过 2 年的成功 运行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 主要参数页、签字页)。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 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制造商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含)人民币及以上;代 理商注册资本金 2000 万元(含)人民币及以上,并需提供 唯一指定代理证明资料;产品必须通过 CGC/CQC 或 PCCC 三项之一的产品认 证所有标段投标产品的生产商应为 光伏电池组件及逆变器设备供应商名录(2020 年版) 内的企业或国家电投所属具备生产能力的企业;同一品牌 的代理商及生产商不能同时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8 月 26 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