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煤制油公司常压储罐全面检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公司常压储罐全面检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项目概况: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石油、石化产品,是目前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直接液化工业化生产企业。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于2002年9月得到国家计委正式批准,先期工程投资150亿元人民币,年产油品100万吨,总建设规模为年产油品500万吨。经过数年艰苦努力,第一条生产线于2008年12月30日一次投料试车成功。目前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设有煤液化生产中心、煤气化生产中心、环保储运生产中心、间接液化生产中心、热电生产中心等五个生产中心以及供销中心、质检中心、消防气防中心等三个直属单位。
因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需要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定期全面检验,并出具规范的检测评定报告,通过本次招标确定全面定期检验单位。全面检验内容依据《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操作维护修理规程》(SYT5921-2017)和《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程》(AQ3053-2015)。全面检验允许采用基于风险的检验方法。
本次招标涵盖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66台常压储罐。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涵盖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66台常压储罐全面检验工作。
中标人负责66台常压储罐的全面检验全部工作内容。
检验过程中需要的水、电由招标人免费提供,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使用。
施工所需脚手架及保温拆装由招标方负责。
检验前清罐和打磨等准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检验过程中所需的工艺调整等配合工作由招标人负责。
主要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单位需编制详细的检验方案报招标人审定后执行,对储罐全面检验工作需要招标人应做的准备工作、应达到的检验条件和要求对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
常压储罐全面检验方式以全面检验为主,在生产允许情况下,也可以对常压储罐采用开罐方式进行全面检验。全面检验允许采用基于风险的检验方法。全面检查内容参照《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有关操作维护修理规程》。
每台常压储罐全面检验完成后30日内提供检验报告及检验结论。
2.2其他:(1)项目服务期:合同有效期3年。
(2)项目地点: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马家塔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资质。
(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煤化工(或石油石化)生产企业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的常压储罐全面检验合同业绩2份(业绩合同若为单价合同,须提供甲方盖章结算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并提供检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生产企业常压储罐检验项目经理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若合同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须同时提供用户证明盖章件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25 08: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31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