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脱硝催化剂再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双辽公司五号机组脱硝催化剂再生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双辽发电有限公司5# 660MW超临界水冷机组于2014年投产发电,五号机组脱硝2015年4月投入运行,初装2层催化剂,每层安装392m3,2018年3月安装第3层催化剂。脱硝系统反应器采用蜂窝式催化剂,自投运以来运行状况良好,2020年停机检查过程中,发现模块损坏情况加剧,截止到2021年5月,五号机组上、中层催化剂运行小时达到26743小时,超过化学使用寿命,2021年年初委托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对五号机组催化剂进行抽样检测,上、中层催化剂活性为15.34m/h,远低于催化剂初装活性K035-40m/h,同时也低于设计24000小时活性Ke28-30m/h,因此,为了保障环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烟气氮氧化物达标排放,决定对五号机组催化剂1、2层进行再生处理。交货期:催化剂交货期为合同签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的20天内。催化剂更换随招标人5号机组检修进行,在催化剂更换工作开始前必须办理好危废转移五联单相关手续,旧催化剂拆除过程中不允许落地,直接转移到危废车辆上,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持有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50)。
(3)投标人须自有脱硝催化剂检测及评价CMA或CNAS认证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台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脱硝催化剂再生业绩,且已成功投运3年及以上或运行24000小时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使用证明、投运证明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3年及以上或运行24000小时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