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能源司辽宁分公司二界沟、台吉、金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招标人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能源司辽宁分公司二界沟、台吉、金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辽宁省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台吉、金沙、二界沟项目
2.2 工期:(1)于合同签订后20天内需达到上级公司过程检查阶段条件,文件收集齐全、分类准确、信息著录完毕、卷内目录打印,文件不扫描、不装订; (2)每次检查或指导,依据所提问题,20天内整改完毕、形成整改回复并达到下一次验收条件。 其他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工作:于合同签订后与二界沟、台吉、金沙项目档案同步开工,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
2.3 招标规模:详见文件
2.4 招标范围:二界沟、台吉、金沙项目档案,文书档案、商务档案、科技档案及实物档案数字化工作。
委托档案整理及数字化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开展二界沟、台吉、金沙项目档案、文书档案、商务档案、科技档案及实物档案数字化工作。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新能源司辽宁分公司二界沟、台吉、金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新能源司辽宁分公司二界沟、台吉、金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标段包1
(1)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新能源司辽宁分公司二界沟、台吉、金沙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标段包1
(1) 近三年(2018年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具有两个及以上风电项目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经验(附业绩证明材料)
(2) 项目经理至少在1个风电项目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工作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证明材料)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6)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7) 投入本项目的常驻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均须取得档案培训相关证件(须提供证明材料),具备风电项目档案正确分类、整理、归档工作能力。
(8)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1) 投标人需拥有功能完备的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及软件。(须提供清单及照片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25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8月31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