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DHC-CSXGC21-30)
衡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新征地)建设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集团 湖南省 《关于采购衡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新征地)地质勘察和方案设计的通知》(企发函〔2021〕29号)和相关工程立项批复文件批准建设,
一、项目概况:
1、项目
2、建设
3、项目概况:衡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地块位于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友谊路以南、龙祥路以东,土地面积7.3937公顷,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主要规划用地指标为容积率1.0-1.5、建筑密度30%-50%、绿地率18%-20%。本次对该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资金。
5、招标范围:衡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新征地)地质勘察项目,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或资料,编制勘察方案,经审核通过后实施,勘察方案应经济合理,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6、勘察周期:约25日历天(包含出具勘察报告)。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二、标段划分:
本项目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拟任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8、其他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需要单独递交一份拟任本次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投标保证金形式:
银行汇款形式,应于投标截止之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从其基本存款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出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中,并提供银行汇款凭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
银行保函形式,应提供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总行、分行或其支行出具的,采用招标文件中规定格式的银行保函原件,其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涵盖投标有效期。
银行
2021年08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