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6500003901002522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8月29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09月22日11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2日11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2日11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开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水库总库容 5344 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 887 米,相应库容4737万立方米,死水位853米,死库容701万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为 8 兆瓦。工程为Ⅲ等中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导流兼泄洪冲沙洞、引水发电洞、电站厂房等组成。大坝建筑等级为 2 级,泄水建筑物和引水发电系统建筑等级为 3 级,电站厂房、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等级为4级。抗震烈度为8度,大坝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其他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 100 年一遇,校核洪水位标准 为2000 年一遇;电站厂房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其他永久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2522002001
标段(包)
招标范围: (1)试验检测范围和检测频次 试验检测范围: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技术要求对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试验项目进行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检测项目:进场原材料(水泥、骨料、堆石料、钢筋、外加剂、粉煤灰、沥青、止水、土工材料等)、中间产品、混凝土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指标、混凝土结构(含衬砌混凝土脱空和钢筋混凝土保护层的检测)、锚杆检测(含无损检测)、钢筋及钢筋焊接件、钢筋机械连接件、喷护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土工试验、灌浆质量(固结灌浆、回填灌浆、帷幕灌浆等)、碾压质量、金属结构(含压力钢管焊接质量和防腐层厚度检测、闸门及启闭机安装质量检测)、机电设备及安装、安全监测等试验检测项目,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各类配合比及与试验有关的各类方案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配合比试验,以及其它相关技术咨询与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检测频次: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及现场需求,并满足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要求。 (2)监督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及监理平行检测单位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对试验设备、检测场所的环境条件、人员及其资质、试验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参与项目法人、发包人组织质量巡视、检查,并配合对试验检测质量事故调查的试验取证。 (3)取样方式为现场取样。 (4)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开始至新疆金沟河红山水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相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金属结构类)甲级资质。(2)投标人近10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2个类似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体现本项目要求的项目特征,无法体现本项目要求的项目特征,应提供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3)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的市场主体信息作为评标时查验市场主体投标文件的唯一依据,不再接收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2.
3.投标其他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拟派检测人员要求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1年08月29日到 2021年09月22日 2. 2.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XJ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 网( /TPBidder/)上传完成。 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 网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