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保能源 济源等4个项目2021-2022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41010000650008192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城发环保能源 济源等4个项目2021-2022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招标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8192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城发环保能源 济源等4个项目2021-2022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8月26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09月03日17时3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1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1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发环保能源 济源等4个项目2021-2022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
2.2 招标编号:M4101000065000819202 2.3 项目概况: 2.3.1 基本情况: (1)济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已投产,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配置2条300吨/日的机械式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和1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吨垃圾产生的飞灰量随季节、垃圾成分变化,预计日产飞灰约18吨,飞灰填埋物约24吨,2021—2022年度飞灰填埋物产生量约10080吨。 (2)伊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计划于2021年10月投产,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配置2条500吨/日的机械式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和1台20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吨垃圾产生的飞灰量随季节、垃圾成分变化,预计日产飞灰约30吨,飞灰填埋物约45吨,2021—2022年度飞灰填埋物产生量约16800吨。 (3)新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计划于2021年09月投产,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配置2条400吨/日的机械式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和1台15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吨垃圾产生的飞灰量随季节、垃圾成分变化,预计日产飞灰约24吨,飞灰填埋物约32吨,2021—2022年度飞灰填埋物产生量约14480吨。 (4)宜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计划于2021年09月投产,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配置2条300吨/日的机械式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和1台12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吨垃圾产生的飞灰量随季节、垃圾成分变化,预计日产飞灰约18吨,飞灰填埋物约24吨,2021—2022年度飞灰填埋物产生量约10800吨。 2.3.2 烟气净化工艺: 四个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烟气净化均采用“炉内SNCR+半干法(旋转喷雾)+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 2.3.3 飞灰处理工艺: 收集到飞灰仓里的飞灰由控制卸灰阀均匀的输 搅拌机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通过下灰口进行装袋,然后转运至飞灰暂存间,将飞灰吨袋堆放在飞灰暂存间存储3~7天,化验合格后装车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 2.3.4 项目 3.2.2招标范围:济源、伊川、新安、宜阳4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投标人按照环保要求合法合规的对招标人生产过程中收集的飞灰提供飞灰稳定化处理运营服务,包括:制定飞灰稳定化处理方案、提供稳定化螯合处理所使用的药剂、吨袋及转运所用的叉车(含燃料);负责飞灰螯合的运行操作及堵灰时的处理、飞灰稳定化车间内所有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保养;负责飞灰螯合生产数据填报和资料建档、原灰定期检测及调整加药方案;负责场地清扫及保洁区域内沟池的清理、飞灰稳定化后的包装、厂内转移及装车等所有的运营服务及耗材供给。 具体内容详见《城发环保能源 济源等4个项目2021-2022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技术规范书》(以下简称为《技术规范书》)。 3.3 服务期限:济源项目自2021年1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伊川、新安、宜阳项目自投产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均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3.4 进度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5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能通过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备案、审查、监督检查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6 技术要求: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满足含水率小于30%,二噁英含量低于3μgTEQ/kg、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度低于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4.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4.2 2017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至少2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运维服务类似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4.3 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的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 /); 中原招采网(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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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