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消防车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消防车采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广东省 东莞市
2.2 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2.3 招标规模:东莞燃机热电一期(2×472.52MW)工程,由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单位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厂址在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银山科技园内。本期建设2×472.52MW级改进型(F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最终规模为4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作为作为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银山科技园、粤海产业园内以及谢岗镇周边的基础配套设施。
2.4 招标范围:水-泡沫消防车和干粉消防车各一辆,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消防车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消防车采购
(1)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消防车采购
(1) 资质要求:1、 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车辆,提供车辆免征税证明。
2、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时应出具生产商或制造商授权书。同一品牌消防车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2)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消防车销售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26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9月01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