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16排CT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楼1104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19W073
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3,000,000.00 元 采购需求:采购医疗设备16排CT 1台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提供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 售价:人民币 0 元/本(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 09 月 1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投标人须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 PDF 格式,发 其他说明: 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符,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核。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邮箱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