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1. 招标条件
福清过桥山垦区渔光互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项目情况
福清过桥山垦区渔光互补项目选址于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拟利用过桥山垦区内约1300亩养殖鱼塘建设90MWp渔光互补项目。
本项目拟采用3125kVA逆变升压一体机,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公司批复意见为准。
本次招标为福清过桥山垦区渔光互补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预招标。
2.2设计招标要求
本工程应贯彻“安全可靠、以人为本、高效环保、节能降耗、系统优化、配置合理、经济适用、投资节约”华能集团32字优化设计理念,减少投资、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达到项目投资效益最大化。
要优化资源利用,优化方案设计,优先采用成熟的国内外设备和技术,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有效控制造价,保证经济效益。
2.3勘察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25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可研通过(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委会评审后20天内完成光资源评估及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电缆、箱变、升压站主变压器等技术选型报告,均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主设备定标后30天内完成微观选址报告、道路和基础专题报告、集电线路专题报告、防雷接地专题报告、水土保持专题报告、土建工程专题报告、工程消防专题报告、升压站专题报告(含必备图纸)、环境保护专题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专题报告、节能降耗专题报告,以及初步设计优化报告。
2.4招标范围
2.4.1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测、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勘测、设计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及集电线路的基础和设备,工程地质勘测、场内外道路及边界防护栏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给排水设计、组件及方阵设计、逆变器单元设计、图像监控、站区监控系统设计、消防设计、防雷接地设计、光伏场区道路照明设计、安全配套设施设计、升压站建筑物设计、箱变、集电线路、电缆沟道、道路等,编制招标技术文件(含服务、工程、设备及材料)、工程进度图表、现场技术服务、优化设计报告、设计变更等所有项目建设所需的设计。
升压站电气一次/二次系统及基础设计,通讯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编制招标术文件(含服务、工程、设备及材料)、工程进度图表等所有项目建设所需的设计。
2.4.2本项目按照“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考虑,预留远程监控接口至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集控中心。
2.4.3光伏发电场区1:500地形图测绘,基准点设置及现场交桩服务,提供纸版及电子版测绘成果,并根据甲方复测过程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确认及修正等。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4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1)招标的项目履行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2)招标的项目取得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3)本项目取得地方政府同意开工建设的批复。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
近六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少有2个单项2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上述业绩要求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拟任设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六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1个单项20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提供支撑性材料)。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27日12:00起至2021年9月1日12: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