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电厂2021-2023年全厂零星修缮项目(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泉州电厂2021-2023年全厂零星修缮项目(三年)公开招标,项目单位为:(泉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泉州)热电有限公司厂址位于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柯厝村北侧的红土台地及附近滩涂上,西南距泉州市区约55Km.。厂址西北面毗邻南埔围垦区,北面为湄洲湾海域,南侧紧邻规划的港口铁路专用线,西南距福建炼油厂约 1.5Km(直线距离),西距福厦公路(324国道)约11Km。厂区地震基本烈度为 7 度。公司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2台300MW亚临界燃煤机组,二期容量为2台670MW超临界燃煤机组。
招标范围:投标人应承担全厂区域建(构)筑物等零星维护工程的日常检修维护、现场文明生产、安评、反措、春秋检等整改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招标人要求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进行巡回检查、维护、消缺、清理、调整、定期检修、抢修、安全文明生产、编制备品备件材料需求计划、技术台账等以及上述内容引起的工作,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2其他:项目计划维护期为36个月,在项目承包期内结算金额不能超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项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与最终用户签订的电厂零星修缮项目合同业绩2份,且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维护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07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