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能源柴油防爆车大包专业化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能源柴油防爆车大包专业化服务公开招标,项目单位为:郭家湾煤矿、青龙寺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招标范围:
榆林能源公司郭家湾煤矿、青龙寺煤矿柴油防爆车专业化服务,包括柴油防爆车辆的安全管理、运行维护、检测、日常检修及故障排除,配件更换,故障大修,小修,日常消耗备品备件、油脂材料、燃油的储备和供应保障,驾驶员的雇佣和管理,定期保养,车辆年检等所有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和调度需求的必要服务内容。 车辆明细表如下:
序号 |
使用单位 |
车型 |
暂定数量(台) |
1 |
郭家湾煤矿 |
双向驾驶车 |
2 |
2 |
8吨工程车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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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吨工程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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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0装载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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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防爆指挥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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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混凝土罐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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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防爆装载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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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青龙寺煤矿 |
双向驾驶车 |
2 |
9 |
5吨工程车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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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装载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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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防爆指挥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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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混凝土罐车 |
4 |
2.1.2标段(包)划分:一个标段;
2.1.3服务期限:共计66台,其中22台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44台为现有合同服务有效期截止日期(预计2022年5月份,以实际为准)至22台防爆车合同签订有效期截止日期。
2.1.4服务地点:郭家湾、青龙寺煤矿;
2.1.5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招标范围车辆明细表中至少3种车型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在以下网站查询为有效状态,网址:http://www.aqbz.org/Home/Index.aspx)。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井工煤矿柴油防爆车专业化服务合同业绩2份(合同内容须包含运维、油料和驾驶等服务,单份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详细范围等信息;提供每份合同对应的付款发票至少一张(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结果不符,或发票信息不全,或信息模糊导致无法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可),须包含项目名称、付款方、收款方;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矿处级及以上)盖章,用户证明须包含项目名称、承包人、合同时间,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2名项目经理,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郭家湾煤矿、青龙寺煤矿各1名);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27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01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