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能源2021年4月830E卡车电动轮和主机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胜利能源2021年4月830E卡车电动轮和主机架,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2件电动轮总成和4件主机架。(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12051794 |
电动轮总成\PC3159\大型自卸卡车\830E-1AC |
件 |
2 |
2 |
11957097 |
主机架\xA2849\大型自卸卡车\830E-1AC |
件 |
4 |
2.1.1交货地点: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北郊5公里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物资仓库。
2.1.2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的120个日历天
2.1.3 质保期:电动轮质保期为3年或15000小时(以先到为准),日期从电动轮安装之日算起。主机架质保期为2年或10000小时(以先到为准),日期从主机架安装之日算起。
2.1.4 结算方式:
2.1.4.1装机运行满500小时有载运行考核,考核合格支付30%;
2.1.4.2运行到1年或5000小时(以先到为准)且无质量问题,支付60%。
2.1.4.3质保期结束后,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支付剩余10%质保金。
2.1.4.4若单台电动轮或主机架到达现场初步验收合格6个月内仍未装机使用,中标方凭借招标方出具的备机验收报告支付30%,12个月内未装机使用,中标方凭借招标方出具的备机验收报告支付30%,24个月内未装机使用,中标方凭借招标方出具的备机验收报告支付30%,剩余10%待质保期结束验收合格后结算。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代理商要提供有效授权。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220吨及以上级别卡车生产制造商。
(2) 投标人能够提供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220吨及以上级别卡车电动轮4台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合同相对应的一份发票),同时提供至少2台电动轮成功运行15000小时以上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证明。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2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04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