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4-7号锅炉受热面四管更换框架采购招标人为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4-7号锅炉受热面四管更换框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4-7号锅炉受热面四管更换框架采购。
2.2建设地点: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
2.3招标范围:莱芜电厂4、5号锅炉为亚临界压力中间一次再热控制循环汽包炉,单炉膛Π型露天布置,高强度螺栓全钢架悬吊结构,炉前布置三台低压头锅炉循环泵,炉后尾部布置二台三分仓容克式空气预热器,直径为10.33m,转子回转式 一 、二次风分隔布置,一次风分隔角度为50度。炉膛宽度为14022mm,深度为11760mm,宽深比为1.19:1,近似正方形炉膛截面。炉顶管中心线标高为59000mm,锅筒中心线标高为59920mm,后烟井深度9234mm。锅炉炉顶采用全金属密封结构, 炉膛由气密式水冷壁组成。
莱芜电厂6、7号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制造的HG-2752/32.87/10.61/3.26-YM1型1000MW级超超临界参数、二次中间再热、单炉膛、四角切圆燃烧、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塔式变压直流炉。
投标人负责完成 莱芜发电有限公司4-7号锅炉受热面四管更换工作,合同有效期一年,实际工期按招标人停机的时间,在4-7号炉停炉检修时完成受热面四管检修及临故修换管焊接、热处理及探伤等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项60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火电机组锅炉受热面管道检修或更换施工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须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指定的委托代理人须为该单位的合法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该代理人的社保信息记录以证明该代理人与投标人的关系。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 2021年8月27日9时0分起至2021年9月1日17时0分。
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