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分公司2022年亚硫酸氢钠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为 (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玉环分公司2022年亚硫酸氢钠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玉环分公司海水淡化处理系统一级反渗透在正常运行过程中,需使用亚硫酸氢钠作为还原剂,以中和一级反渗透进口的氧化性物质,保证一级反渗透膜的正常寿命。
本次采购招标范围为玉环分公司海水淡化系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12个月)预估用亚硫酸氢钠200吨,具体以实际到货数量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
3.2.1.1投标人须为所投标化学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该项目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销售授权书复印件。
3.2.1.2投标人为制造商,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制造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2.1.3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所投亚硫酸氢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须按GB255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标准内容对所投亚硫酸氢钠进行逐项检测。检测报告封面需具有CMA或CNAS或CAL标识或能证明第三方检测资质的标识。如检测报告封面无上述标识,则需提供含上述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证明文件。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须至少有一个亚硫酸氢钠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