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九种网点营业设备采购(第二次)已由中国邮政集团 重庆市 批准实施,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dxzb-2021-A0189
2.3 招标内容:拟采购证卡复印件38台,多功能鉴别仪652台,袋牌打印机4台,电子秤215台,条码扫描枪266台,票据打印机188台,路由交换一体机61台,多媒体播放器222台,多功能一体机291台。
2.4标包划分:共划分2个标包,各标包划分详见下表。
2.5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为198.49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限价,投标人的单价报价高于对应最高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做否决投标处理。单价限价如下:
标包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单价限价(元) |
标包1(台席内设备) |
证卡复印机 |
38 |
1800 |
多功能鉴别仪 |
652 |
212 |
|
袋牌打印机 |
4 |
2450 |
|
电子秤 |
215 |
880 |
|
条码扫描枪 |
266 |
160 |
|
票据打印机 |
188 |
1400 |
|
标包1总价限价 |
71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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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台席外设备) |
路由交换一体机 |
61 |
2700 |
多媒体播放器 |
222 |
2700 |
|
多功能一体机 |
291 |
1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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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总价限价 |
1273400 |
2.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产品交付。(以投标函中填报的交货期为准)
2.7交货
特别说明:(1)满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投标人可视自身情况同时投标多个标包,可以同时中标多个标包。
(2)投标多个标包的,投标文件需按标包分别制作并按标包分别递交。
(3)各标包中标人数量均为: 1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发布公告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签订的包含所投标包采购的任意一种产品的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3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所有投标产品的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若为制造商投标则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1)代理商所投标包涉及的所有产品均需提供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2)同一品牌的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3)一个设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自行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自行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共3张截图。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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