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TZB2021-854
一.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 长春市 空调及新风置换系统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 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招标需求:空调及新风置换系统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4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关内容),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项目;
3.2 近三年(2018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2020年后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
3.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2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10米(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 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发布。
七.
地
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