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被批准,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集团内蒙古盛鲁能化 ,项目业主为山东能源集团灵台盛鲁新能源 (系招标人的全资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山东能源集团灵台县一期10万千瓦光伏+储能发电项目工程建设监理
2.2项目编号:SNZB-SLNH-D20211-0161
2.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项目场址位于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邵寨镇,主要用地属黎家河村、吴家什字村。场址距离灵台县东南18km。本项目规划建设容量100MW,容配比1.258,直流侧装机容量125.8MWp。项目所发电量经110kV线路送入约20km外中台镇水泉村达溪110kV变电所。
本次招标范围如下:
本项目的监理服务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含储能装置)施工及安装工程、站内道路工程、光伏基础工程、光伏安装工程(包括支架、组件、汇流箱、逆变器等)、箱变施工及安装工程、储能装置施工及安装工程、110kV升压站工程施工及安装、110kV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及安装、场内集电线路施工工程、接地网施工工程、环保和水保工程、电站360小时试运行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工作内容为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环保控制和信息、合同管理及协调参建各方关系等。
2.4项目地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通过360小时试运行和竣工验收后一年。
2.6合同的签订:鉴于招标人的上级公司目前尚未完成山东能源集团灵台县一期10万千瓦光伏+储能发电项目的投资决策,定标后,需待招标人的上级公司批准投资该项目后,中标人与项目业主签订监理合同。若招标人的上级公司未批准投资该项目,则本次招标终止,招标人除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履行合同资格的独立法人;
3.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近5年内,投标人具有1个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建设工程监理业绩和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升压站监理业绩;
3.4最近5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3年内至少2年盈利,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6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综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甲级或电力工程专业甲级建设监理资质;
3.7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他监理人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专业监理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4年以上工程建设监理经历,承担过1个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建设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3.8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注册账号(客服电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