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1. 招标条件
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用石灰石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2.2 规模:4*330MW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脱硫用石灰石60000吨(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2.6 交货期:分批供货,根据招标人需求,接到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供货, 供应商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应及时供货,每周日均供货量不少于600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至今不少于2项燃煤电厂脱硫用石灰石产品合同业绩(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及业主姓名、联系方式,合同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供货清单等关键内容),并提供业主出具的供货情况良好的业主评价证明。
3.2.2资质要求:无。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31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9月8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