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二厂4.3米21锤捣固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焦化公司蒙西煤焦化公司焦化二厂4.3米21锤捣固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蒙西焦化二厂与卖方就蒙西焦化二厂4.3米捣固焦炉现场1套旧21锤捣固机的拆除,1套新21锤固定式捣固机的设计、制作、预装、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随机备件及相关技术服务等进行商讨,并达成以下协议。
2.1.2招标范围:原1套4.3米21锤捣固机拆落和1套新4.3米21锤固定式捣固机设计、制作、预装、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设备供货、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培训服务等相关工程内容。
2.2其他: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神华蒙西焦化二厂。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付款60%,运行三个月付款30%,质保金10%,质保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捣固机的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07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