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各单位法兰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各单位法兰框架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预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招标的数量为预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宁夏煤业物资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数量为准,详细货物名称、种类、技术参数、预估数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招标范围列表)。
2.2交货期:以物资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确定的期限为准;
2.3交货地点: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各使用单位(具体按照采购订单要求的送货地点交货);
2.4付款方式:本框架合同项下采购订单执行整单结算,单批次采购订单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 18 个月或安装运行后 12 个月,二者先到为准;
2.5支付形式:全额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半年;
2.6框架协议有效期:两年;
2.7调价机制:当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化幅度(C)超出±10%,买卖双方按下列公式计算调价比例并调整实际采购价格:实际采购价格=协议价格X调价比例,调价比例(A)=调价系数(B)X 原材料价格变化幅度(C);B=0.65。最终以招标文件审查纪要为准。
2.8协议终止条件:框架协议项下的订单累计金额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总金额或框架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框架协议,两者先到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商。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的物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招标范围内任意标的物不同用户的合同业绩3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或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并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任意1张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或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0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08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