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上游巴塘水电站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规模和概况:巴塘水电站位于西藏自治区和四川省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为金沙江上游河段8级规划实施方案中的第5个梯级,上游与拉哇水电站衔接,下游经12km天然河段后为苏洼龙库尾。巴塘水电站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并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176436km,多年平均流量859m/s。水库正常蓄水位2545.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28亿m,调节库容0.21亿m,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总装机容量750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33.93亿kW·h,年利用小时数4524h。工程施工期征占地面积380.05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321.57hm2,临时占地58.48hm2。水库淹没及影响区涉及四川省巴塘县和西藏自治区芒康县,总面积290.43hm2,其中巴塘县面积为150.11hm2,芒康县面积为140.32hm2。本绿化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巴塘水电站景观绿化工程和巴塘(拉哇)水电站适生种植物园工程两大部分,其中巴塘水电站景观绿化工程为;大坝后坡及坝后平台绿化;厂房三角区景观绿化;导流洞平台绿化;左岸坝肩边坡绿化;导流洞及泄洪放空洞进口边坡绿化;1#路、3#路、5#路、6#路、7#路道路及边坡绿化;鱼道绿化。
2.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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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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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
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1.大坝后坡及坝后平台绿化;2.厂房三角区绿化;3.导流洞平台绿化;4.左岸坝肩边坡绿化;5.导流洞及泄洪放空洞进口边坡绿化;6.1#路绿化;7.3#路绿化;8.5#路绿化;9.6#路绿化;10.7#路绿化;11.鱼道绿化;12.巴塘(拉哇)水电站适生种植物园;13.与本标段相关的其他工程。 |
2000 |
2.3工期安排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11月1日,计划绿化施工完工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抚育养护期为部位工程施工完成初步验收合格结束至2025年8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或环保工程。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类似景观绿化项目业绩(已完工或正在承担的)。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或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已完成的类似绿化工程负责人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交2020年6月-2021年5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次招标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1)已被列入公司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12)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1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9-01 09:26到2021-09-08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9-01 09:26到2021-09-08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