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招标编号:STWZ-GZ-2021-169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南京站行包车间牵引车电瓶采购,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一 牵引车电瓶 见技术规格书 个 10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南京站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物资的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生产制造商须出具当地环保部门关于该企业环评报告书批复同意的证明。 3财务能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出具近2年(2019-2020)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制造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0或GB/T19000质量保证体系,参照GB/T 7403.1-2018标准,提供经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份所投标产品近三年(2018-2020)在国内项目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及对应的最终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2018-2020)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8-2020)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供应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犯罪记录。 7必须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生产企业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21年09月03日至2021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除国家法定公休日)
3.2报名并 售后不退(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 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3.5
3.6需要开具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5.2开标地
本项目的开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6.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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