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天津市杨柳青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供热期换热站及二次管网供热维保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杨柳青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
公司负责供热区域内换热站、二次管网、楼内供热公用系统维护、保养、消缺、巡查;户内供热故障排查、漏点治理;供热区域建筑面积5077771平方米,其中老旧管网小区建筑面积1064197平方米;年度用热户暖气报停、开通、强停、恢复、违规用热查处、散户暖气补建、入户催费和网上缴费宣传、协助运维室完成年度上水打压的相关配合工作;自电厂生产车间出墙1米处至蒸汽计量室墙外1米处所有蒸汽管网的维护消缺;供热期供热二次管网紧急抢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实施及各项工程资料的报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天津市杨柳青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供热期换热站及二次管网供热维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业绩要求:应具备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之后签订)供热维保或供热设备检修、维护、更改等业绩不少于2项,并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2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9月9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