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
注:本项目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控制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4.1.1 供应商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1.2 投标人必须具备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应包含外包服务的相关内容(如劳务外包服务、劳动力外包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仅包含劳务派遣,不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
4.2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4.3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具备相关内部处理现场管理经验的项目经理(即
4.4 中标后投标人必须能够在30天内完成业务外包内容承接,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
4.5 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自行开具品目为“业务外包”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交书面承诺。
4.6 供应商如为岳阳市外地企业,须在岳阳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 )(提供 营业执照或租房协议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岳阳市内设置办事场所)。
4.7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8 投标人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 禁投名单。
4.9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投标。
4.10 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4.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2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5、招标文件的
(1)获取文件方式:接受现场获取或线上
(2)获取文件需提供资料:
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 提供上述“4、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内容。
所述资料,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9月24日08:30至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4日09:30。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
7、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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