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33/17-ZB-0401)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湖州安吉
一、招标条件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 相关技改项目浙江华电湖州安吉一期3.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3.5MWp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33/17-ZB-0401 | 施工总承包 |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除光伏组件设备外)及供应、施工准备、施工、安装、调试、试验、性能试验、缺陷处理、与工程配套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工作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协调、协助,技术服务和培训等。 | 500 |
备注:本次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期间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如继续参与投标,仅需报名即可,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费,待华电招标 审核后即可开通标书下载权限。
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4)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资质等级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设施承装、承试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经验,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2项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业绩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
5.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项已成功投运的5MWp及以上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必须真实有效(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9-03 17:10到2021-09-0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9-03 17:10到2021-09-09 17:00。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